非法偷税漏税……税务局严厉查处平台企业违法纳税行为_中国经济网-国民经济门户网站
新华社北京12月17日电标题:偷税漏税……税务机关严查平台企业税务违法行为。新华社“新华透视”记者刘凯雄、吴惠军制造资金流低的假象、编造运输业务链条、变相购买历史信息……一些平台公司花样百出。他们不仅逃税、虚报,还扩大自己的“业务”,成为下游企业逃税的“帮凶”。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12月17日,浙江、陕西、辽宁等省税务机关公布了平台企业近年来查处的三起涉税违法案件。上游涉及本次事件的EAM及下游计费公司和计费公司也受到了税务机关的相应处罚。这是国税局首次查处涉及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违法涉税案件。他们喜欢违法:平台公司千方百计地逃税。平台企业是数字经济环境的核心,依法纳税、依法经营是其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平台公司税务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市场忠诚竞争。 ——网购平台通过“替换他人新创意”进行双重逃税。在浙江省,温州税务局二稽查局对一家平台公司浙江艾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收费与供应商结算时额外收取服务费,并利用会计技术将这些服务费伪装成“债务”,隐藏在报表的“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导致少缴税款297.29万元。此外,该公司通过个人账户向发起人支付劳动报酬,但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造成国税损失472.75万元。 ——充电平台“无中生有”进行商业欺诈。在陕西省,德货在线平台云食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造运输业务,伪造资金流向,通过将资金用于交通信息购买、卡车导航、定位等,歪曲其经营“可靠”,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收取“开票费”。税务部门调查发现,该公司承认虚开发票向上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30.4万元,向下游企业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85.5万元。 ——灵活用工平台实际上是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灵活计费”。鞍山市灵活就业平台公司辽宁合众易鑫科技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共计9.73亿元。税务局证实,合众益鑫制造虚假灵活用工服务,将下游企业正式员工包装为灵活工,减少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甚至向下游企业开具发票,骗取企业资金。近五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额9.51亿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总额2100万元。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表示,查处这些案件,旨在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税务监管,发出对税法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的强烈信号。良好的经济财政秩序和公平的市场法治。严格财税管理:对活动平台涉税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近年来,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平台不断涌现,推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完善。然而,一些不法平台公司却将平台经济的虚拟性、跨地域性、去中心化特征,变成了“逃税工具”。隐瞒收入、虚构企业、虚假申报、分割收入……纵观国税局近年来查获的平台经济相关税务案件,这些手段虽然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其造成的损害也不容低估。 “平台企业的税务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将远大于单个企业,将对整个数字经济生态、市场治理秩序乃至社会公平产生系统性影响。”辽宁大学副校长颜海表示,平台企业的行为对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专业人士影响很大。如果平台本身无视税法,依靠非法手段获取利润,就会向平台上数以百万计的经营者和员工传递不正确的价值观,激起恶意追随者,恶化平台氛围。浙江吉联府春江税务局局长邓大民表示,一些企业利用平台逃税、骗税,利用不正当竞争优势挤压线上线下企业的生存空间,严重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破坏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市场生态。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李平表示,税务部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针对平台经济特点,全面推进依法征税、按数征税、从严征税,促进平台有序健康发展。顺应趋势:规范税收监管、强化“财政信息化管理”是当前世界各国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 “平台企业涉税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根源在于税务监管与平台数据之间存在信息壁垒。”中国政法大学税财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今年6月,国务院决定,国际米兰网络平台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向有关税务机关报送平台经营者身份和收入信息。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目前国内外已有7000多家平台正在积极履行涉税报告义务,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机构整体合规水平较高。 “事后补偿”转变为“事后预防、事后监管”。这也将为平台企业的合规实践制定明确的标准,以“有据可循的监测和监督”,促进形成“服从”的良性双向格局。专家认为,针对平台经济特点,要加快研究制定适合平台经济的税收制度,加快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完善纳税申报制度。互联网平台公司制度,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平台公司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专业人员办理涉税事项的义务,强化法制治理体系。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伟表示,平台报送涉税信息后,税务部门可以做到以下几点:准确识别平台内经营者是否完成涉税信息核查。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平台经营者在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立即到税务部门核实涉税信息,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编辑:项小斌)